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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龙游县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告

2017-03-15 04:06:11 1755012次
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》(浙政办[2015]57号)、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下发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(第一批、第二批)中标结果的通知》(浙药采办发[2015]7号)、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浙卫发[2015]43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下,龙游县人民医院决定对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(第一批、第二批)中标的药品和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交易的药品进行新一轮集中采购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采购范围《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(第一批、第二批)中标结果》目录中的药品和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药品;上一轮列入黑名单的品种除外。
  二、采购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按照基药优先、商务标底、专家评分等,依综合得分高低确定首选、备选目录。
  三、报名资质
  1、符合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(第一批、第二批)中标药品和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药品的供应商现场报名。
  2、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供应商应为药品生产企业(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);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企业药品的商业公司;生产企业授权的其他代理商。
  四、公告时间
 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
  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  时间: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9日(8:30-11:30,13:30-17:00,7个工作日时间)
  地点:龙游县人民医院食堂二楼(中型会议室)。
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570-7212314
  六、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资料(必须加盖红色印章)
  1、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;
  2、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  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未完成五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。)
  4、法人代表授权书(附件1);
  5、供应商承诺书(附件2)
 
  注:资质资料1.2.3.4与供应商承诺书分开密封递交。
 
龙游县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
2017年3月15日
  附件二:供应商承诺书三类新